感谢您选择阿里云的产品和服务!本服务条款是阿里云与购买、使用阿里企业邮箱产品及服务的客户及最终用户就购买、使用阿里企业邮箱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客户在购买、开通本服务相关的网络页面勾选同意、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服务条款(包括未点击确认本服务条款但实际使用了本服务),即表示客户与阿里云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约定内容。客户还应当负责将本条款提交给最终用户确认,确保最终用户在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后再使用本服务。本服务条款中对客户适用的条款,也同样适用于最终用户(除非该条款内容不适用于最终用户)。客户负有对最终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进行管理的义务,并应当对最终用户的行为承担责任。
本服务条款的内容包括本服务条款的正文、附件、正文提及的规则、服务相关网页上的产品说明、操作提示,以及所有阿里云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并采取合理途径通知客户的各类规则),前述内容都应视为本服务条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作为服务的提供方,阿里云有权对本服务条款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化,增加、变更了新的服务类型或服务方式,进一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因本服务条款所涉的客户数量众多,故阿里云在对本服务条款内容进行变更时,会以在本网站或其他适当的地方公示的方式予以公布,客户在本合同内容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并遵循变更后的合同内容而使用本服务。若客户不同意修改后的合同内容,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阿里云一贯重视客户权益保护,对于本服务条款当中与客户的权益可能有重大关系的条款以及可能限制、免除阿里云责任的条款,阿里云会以粗体或粗体加下划线的方式进行重点提示。在接受本服务条款之前,客户应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上述重点提示的内容。如果对本服务条款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阿里云客服进行询问,阿里云将向客户解释条款内容。如果客户不同意本服务条款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阿里云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阿里企业邮箱服务是阿里云向客户提供的企业邮箱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电子邮箱账号、电子邮箱存储空间、电子邮件收发功能以及其他电子邮件相关功能的服务。根据所包含的功能及权益不同,本服务可进一步分为企业邮箱标准版、企业邮箱尊享版、企业邮箱集团版、阿里邮箱钉钉融合版、阿里邮箱国产化版-金融级、阿里邮箱混合版、邮件微服务等不同版本和服务。客户所购买的版本以及该版本所对应的具体服务内容,以客户实际选购以及阿里云在产品购买页面所展示的信息为准。
1-2 阿里云除为客户提供企业邮箱的基本服务及基本功能外,可能会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组件,或可供客户选择的定制服务/组件。其中:
1-2-1 增值服务/组件的具体内容以阿里云网站上不同规格的企业邮箱的具体描述信息为准。增值服务可能由阿里云或第三方服务商提供;客户如选择具有增值服务的企业邮箱规格,除遵守本服务条款外,还应当遵守阿里云或第三方服务商就增值服务部分的使用协议或使用规则。如客户违反的,相应部分的增值服务可能被终止;如客户将增值服务功能用于违法用途的,阿里云有权终止企业邮箱服务,客户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
1-2-2 定制服务/组件的具体内容以客户通过阿里云网站上企业邮箱服务栏目中的表单在线提交,或双方线下协商确认。阿里云将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客户同时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范围使用阿里云的服务。例如,客户如定制邮件监控功能的,应保证将所定制的邮件监控功能用于合法用途。如客户将此功能用于涉及或侵犯他人(包括本企业员工)隐私以及其他违法用途的,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客户承担,与阿里云无关。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客户理解并同意,企业邮箱的合法使用权默认归属于最初购买该企业邮箱的阿里云会员账户所有人。因企业邮箱的使用权归属而引发的纠纷或争议,阿里云有权自行判断并采取相应的适当措施。
2-2 客户应自行准备接入互联网(INTERNET)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工具,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有关软件和设置或者其他接入互联网的装置,并自行承担接入互联网需支付的电话费、网络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2-3 客户应使用自己合法持有的且获得阿里云同意使用的域名作为绑定企业邮箱服务的域名,且遵守如下规则:
2-3-1 客户保证对绑定企业邮箱的域名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并保证在本服务过程中能合法持有和管理该域名,如因政策法规、任何第三方原因或技术上的原因导致域名无法正常使用,将可能影响企业邮箱的正常服务,阿里云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3-2 客户应正确配置用于绑定企业邮箱服务的域名解析记录,如因客户未正确配置域名的解析记录、或后续错误修改域名解析记录、原域名过期/失效后未及时更换绑定域名等原因,而导致企业邮箱无法正常使用的,阿里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2-3-3 客户在绑定邮箱域名过程中如果存在不正当行为(例如非法占用他人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域名)的,阿里云有权采取合理措施予以纠正,包括但不限于解除错误的域名绑定等。
2-4 客户理解并同意,不同规格的企业邮箱的邮箱子账号个数、邮件存储数量、邮件存储空间、网盘空间、邮箱总存储空间等功能将存在差异。客户应在其所购买的企业邮箱规格范围内进行使用,超出所购买规格上限的使用行为,可能导致邮箱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无法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不能正常收发邮件、数据丢失等,阿里云对此不承担责任。
2-5 客户应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2-6 客户应向阿里云提交执行本服务条款的联系人和管理客户网络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客户应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阿里云。因客户提供的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因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客户负责。
2-7 客户承诺遵守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际上有关互联网和电子邮件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2-7-1 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利用在线企业邮箱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在未得到收信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利用阿里云提供的企业邮箱分发垃圾邮件、连锁邮件或任何商业性质、非商业性质的邮件。
2-7-2 利用阿里云提供的企业邮箱服务进行干扰或扰乱阿里云的网络服务或其他客户的正常使用的行为;
2-7-3 利用阿里云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储存、发布传输如下信息或者内容,或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7-4 其他超出阿里云提供的服务范围,可能给阿里云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2-8 客户对其违反第2-7条的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以及给阿里云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阿里云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客户承认阿里云有权根据阿里云自己谨慎的判断来确定客户是否违反了本协议的规定。如阿里云发现客户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9 客户承认阿里云向客户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阿里云或相应权利人所有,客户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阿里云为客户提供企业邮箱服务并进行企业邮箱的日常维护,该等日常维护不包括数据备份工作,客户应自行负责企业邮箱内的数据备份工作。对客户邮箱的数据备份并非阿里云的义务,阿里云亦不对客户网站的数据备份工作承担任何责任。
2-11 阿里云将采取行业通用的管理及技术措施来保障服务的安全性与可用性,但受限于当前的技术发展水平,任何措施都无法保障绝对安全。因此,为最大限度保障服务的安全性,客户应当确保所设置的密码具备足够的复杂度,并及时关注阿里云的各项通知及提示,并根据提示及时采取升级版本、更换密码、开启安全防护功能等安全措施,以防止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2-12 阿里云将消除客户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客户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阿里云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13 阿里云保证不会公开、编辑或向第三方透露客户企业邮箱账号中的信息、传输内容,但以下情况除外:
2-13-1 根据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应当提供的;
2-13-2 为维护阿里云及阿里云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2-13-3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为维护网络公共安全;
2-13-4 客户同意阿里云公开、编辑或向第三方透露相关内容。
2-14 阿里云可能会不时向客户发送服务通知、邮箱管理、邮箱业务活动等方面的邮件,客户同意接收此类邮件。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客户在购买、开通本服务前,应当按照阿里云在本服务开通页面所公示的价格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本服务一经开通,除非由于阿里云严重违反本协议导致本服务无法使用,否则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款。
3-2 服务期满客户需要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客户应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如续费时阿里云对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进行调整的,客户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履行,或者停止继续使用本服务。
3-3 阿里云保留在客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客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3-4 客户完全理解阿里云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均为阿里云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第四条 服务期限
4-1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自阿里云收到客户款项之日起算,至客户所购买的具体服务的服务期到期之日止。
第五条 服务终止及责任承担
5-1 如果客户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本服务有效期结束后,服务即告终止,阿里云届时将关闭客户的使用账号。关闭账号之日起10日内,若客户依然没有续费,阿里云将有权删除客户使用账号内的所有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客户自行负责。
5-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5-2-1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5-2-2 客户违反本服务条款,阿里云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客户已经支付的费用。
5-3 客户理解并同意,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不属于阿里云违约:
5-3-1 阿里云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5-3-2 由于网络连接原因导致服务无法正常访问和使用;
5-3-3 因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
5-4 如果因阿里云原因不能为客户提供正常服务的,将根据《企业邮箱服务等级协议(企业邮箱服务等级协议)的约定对用户做出赔偿。
5-5 在任何情况下,阿里云在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责任应对以客户所受到的直接损失为限,阿里云不对客户所遭受的任何间接性、附带性、后果性或惩戒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营业额的减少,利润损失,生意机会的丢失)以及客户信息和数据的丢失承担责任。
5-6 在任何情况下,阿里云对本服务条款项下提供的服务所承担的违约及/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本服务条款项下,客户在导致赔偿发生的事件之前十二个月客户已支付给阿里云或到期应支付给阿里云的价款总额的50%,以上限额是阿里云及其关联公司、分包商等在本协议共同承担的最高责任限额。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服务条款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阿里云的主要经营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 本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阿里云会采取行业通用的措施保障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不能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因下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或导致客户遭受任何损失的,阿里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可抗力,即双方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1)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海啸、台风、旱灾、火灾;(2)社会因素如罢工、暴乱、战争及所适用的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
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
因黑客攻击、病毒、客户自身软硬件设备异常等阿里云以外的因素;
经提前公告或通知,阿里云在短时间内的系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排除故障、系统升级、系统扩容、服务器迁移)。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2 因阿里云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业务重组等事由,客户同意阿里云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阿里云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8-3 本企业邮箱服务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阿里云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8-4 阿里云在相关页面上对于企业邮箱服务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申请表格等是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相关术语及定义
“阿里云”:指阿里企业邮箱服务的提供方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本服务”:指阿里企业邮箱服务。
“客户”或“您”:注册、购买阿里企业邮箱服务并获得相应管理权限的个人或组织。
“最终用户”:阿里企业邮箱服务的最终使用方,包括客户员工或客户其他相关人员。